Thursday, June 21, 2007


那长长的走道在阳光涂上葱型的暗影后,呈现了弧形线条的美感。从我踏进走廊的那一刻,躯壳已不其然地与走廊的内壁融为一体,承托着这具有浓厚民族色彩的建筑设计。

人很多。有人身穿白色上衣,再披着正义的黑色大衣;有人身穿深蓝色的制服,肩上有一组银色的数目字。我无法挣大双眼看清楚他们每个人的面目。也许,他们的名字是由共同的身份组成。而我只是一个过客,有着属于自己的名字,夹在这些人类中间,像是异类。

我拼命与人擦肩而过,拐进右边的通道,想逃离。每个通道都充满人类的喧哗。大家交头接耳,我没办法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。我极度需要宁静,随意打开身边的一扇门走进去。

没想到那褐色的大门一关上,感觉所有的尘事纠纷都被隔拒在外面,隐约间还会听见门缝传来属于人类的语言。我回过神才发觉自己正处在一个肃静的空间。很小的空间,一排排的椅子,几乎坐满了人,但没有人开口讲话。空间的正中隆起一个高平台,台中央摆放了一个红色坐垫高椅。我正视着坐在椅子上的人,他穿着黑色的大衣,脸部没有笑容。

我愣在门前好一整子,随后要求坐在靠门位子的汉子挪出一个位子。静静地坐在他身边好一段时间,他都不曾瞄我一眼。我暗忖自己到底身在何处?我所看到的人是否属于与我一样的人类?高台上的人开始说着我所陌生的语言。我惊慌失措,听不懂。

在我还来不及寻找答案时,他开始喊着属于人类的名字。瞬间,左边的铁栅突然被推开了,两个人同时走了出来。两人被那铁制的手铐紧紧联系着,轻易地把他们的身体的控制权给夺走,让他们系在这个原本不属于他们的空间里。其中一人站着,显然刚才的名字是属于他的,接着有人各别宣读了他们的罪状,他们只是点头承认。

我开始困惑到底这个空间正在进行怎样的仪式,每个人都在审视自己的不失之处,而愿意接收任何人的指责和惩罚。就算我对自己有多不满意,我也不曾那么勇敢在众人面前揭露自己的缺点。我需要别人的赞美来建立自己的自信和安全感,需要别人的鼓励来实现自己的理想。我极度渴望别人对我的期望和好评,那样才有勇气为自己找到个定位。

处在这个赤裸、没有包装的空间,我有些不知所措。我已经习惯,习惯将自己收藏在自认简单安分的生活内。究竟我每天所过着的简单生活中,是否可能容纳如此彻底赤裸地解剖。我岂能大声宣布,自己其实不是个好人,曾经让父母担心的孩子、挺霸兼爱管闲事道的妹妹、没有及时给予帮助的朋友,甚至是个糊涂的同事。对于这些附属在我的名字之后的身份,我似乎都没有好好去履行它。

我是需要隐私,绝不能让通译员在众人面前宣读我的罪状,让别人来阅读我的背景和过去,甚至任由主控官用种种条文来控诉我的罪行。我真不想再追索自己在这世界活了二十几年,究竟做错了什么。此刻,我愿意患上短暂失忆症,让我忘了自己的过去。

还好,记得自己是无意出现在这空间,为了不让别人来审判我的过失,我乔装成记录者,成为该仪式的局外人。如果这也是一项罪行,我会上诉,因为是人类的喋喋不休,才把我逼进这空间。我必须不让他们有机会审判我。

我真的有点恐慌。

那两个人都承认自己的过错后,又被囚禁在铁栅内。接下来又有两个人被挤进这空间的中央,让坐在高椅上的人端详。他的目光严厉,似乎可以透视人类的罪行。我想提问,在场的人是否都要接收审讯。可是,周围人似乎都不愿意干扰审讯仪式的进行,而全神贯注地听着判决。

眼前的人一直说着我所陌生的语言,除了人类的名字。我被迫去思考,自己为什么处在这个介于人间与地狱的地方。我真想要放弃听别人的审讯结果。一切与生命太过接近的事,我不想触及因为根本没心理准备去面对生命的真相,那怕知道每走一步都在拉近生命的终结。

空间温度很低,但我越来越感觉呼吸困难,仿佛被困在无形的监牢,等待被审讯。那坐在高椅的人忽然把眼光往我的方向凝视。我的心跳加速。如果连记录者也要被审讯,那我真的不愿坐在这里等待自己被审判,更不希望自己亲自记录自己的过错。我只知道,我必须趁我还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时,逃离。

我打开褐色的巨门,拔腿逃离,躲进纷纷扰扰的世界里。

我赶快把那件曾经走在走廊时被染上葱型暗影的上衣换掉,穿了一件白色衬衫,大步走向繁华的市区,留下身后那栋被阳光涂上光影的建筑。我恢复平时一个人的自己,与更多人擦肩,不让别人知道我曾逃离那个空间,拒绝接受任何审判。对一个不愿让别人来审视自己过去的人来说,那走廊将是我永远的禁地。我想,我的生活还是属于这包装的世界,容得下我所有的过去和未来。

此刻轻快铁刚好经过头上的轨道,轰隆轰隆地掩盖我的顾忌和不安。我想得太累,不想再思考了。太阳好炎热,我只想放弃所有的意识,想睡个午觉。

18/9/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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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懒虫很惜文,不会随便把自己写过的东西给人看,怕别人糟蹋,现在心看开了,反正留着在身边最后也可能消失,就如懒虫家里的电脑最终被迫format,以致部分资料消失无踪。


这是懒虫数年前不小心混入吉隆坡法庭时,心里承受的震撼,而写下的乱文。最近懒虫又“不小心”掉入法庭内,心里所感受的虽然没有当时那么强烈, 可是一些感觉还是relevan。


总觉得法庭是审判自己过错的地方。。。。。虽然懒虫没有做错什么事情。嘻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,我也曾经用法庭题材来作文,是我当时非常满意的作品(当然无可否认的是你写得更好且精细),但是被投篮了。。

曾经遭投篮的作品,我是不可能让它们出现在另一个比赛里。。所以,就这样默默的收藏。。。

哈哈,可是你说得对,是时候让它们在我的“疆土”里重见光芒。。我等下找找看,那篇稿还在不在。。。

夏虫